“唉,又快要过年了,每年这个时候我最怕的就是送礼,给父母、给亲戚、给晚辈,还有我女朋友。我刚看了一个调查,说送出去的礼物,只有10%被接受者所喜欢。我肯定是属于那90%。”魔鬼心理实验室一个研究生对另一个研究生说道。“我也刚看了一个调查,说送礼最多的是送给领导,比例占到将近40%,送给亲戚的还不到10%。你小子有什么好抱怨的,你还没有工作,等你工作了,送礼才真让你头疼呢。”“我倒觉得领导的礼好送。”“为什么?”“送钱就是了。”“按照你这个逻辑,所有的人都只要送钱就可以了。”“别争了,我们还是问一下张老师,看看送礼心理学有没有一些最新研究成果可以参考。”
送礼法则1罪恶感消除法则
设想这样一个情景:你在下班的路上无意中发现一家商场的橱窗中有一件你非常喜欢的大衣,走进商店你试穿一下,发现效果比你想象的还要好。可是一看价格牌,差不多是你一开始估计的价格的两倍――显然太贵了!你权衡了半天,最后还是选择依依不舍地离开商店。
你到家没多久,你老公也到家了,你感到意外的是,他买回了你刚才试穿的那件大衣。他解释说,碰巧看到了你试大衣的一幕,为了给你个惊喜,在你走后他把那件大衣买了下来。现在的问题是,假设那家商场允许一周内无条件退货,你会不会因为太贵而把大衣退掉?
绝大多数人是满心欢喜、感谢老公,然后把衣服留着。那么,为什么自己舍不得买、老公同样是用家里的钱而你会高兴地把衣服留下?原因就在于你自己买这么贵的衣服有一种罪恶感,而老公来买,他帮你承担了这份罪恶感。所以,送礼的罪恶感消除法则就是送对方想买而舍不得买的礼物。显然,这样的礼物价值不低,适合你需要给接受礼物的人留下深刻印象时采用。
送礼法则2剑走偏锋法则
如果说法则一是让你选择对方想买却舍不得买的东西作为礼物,法则二的建议是让你选择对方自己不太会买的东西。剑走偏锋的法则显然有风险,要成功需要满足两个前提:第一个前提当然是“新”――也就是对方自己没想到。第二个前提是礼物能够达到开拓新需求的目标,这有点类似企业开拓一个新的市场。
剑走偏锋法则大约有三个思考方向:第一,实用却没有想到。比如,许多家庭孩子在念书,为了不影响孩子做作业大人看电视时要么把声音调得很低、要么干脆关掉。如果你能送一个电视使用的无线耳机一定很受欢迎。第二,颠覆性。比如对方是一个很严肃的正人君子你送他一个好玩有趣的性趣用品;或者一个人打扮风格一向保守,你送他一件花衬衫等等。第三,小型另类奢侈品。这个是一个相对安全的选择,比如给一个平时不太注重打扮的女性送一个顶级品牌的丝巾;或者是一个日用品的升级产品,比如手电筒是很普通的东西,你能送一个高科技的手电筒对方也会印象深刻。
送礼法则3送实物不如送体验
最近有一系列的心理学研究发现经历要比物品更能让我们感到快乐,原因在于物品是保留在眼前,而经历是保留在记忆中。眼前的东西经常看,时间一长就习惯了;而记忆中的东西偶尔回忆起来总能带来快乐。
比如,最近的一项研究要求受访者回忆一项购物经过和一次体验消费的经历,结果发现人们感觉体验的满意感要高于物品消费的满意感。实际上,之前已经有研究表明,根据自我报告法,相比实物消费,人们似乎对体验消费更满意。
根据这些研究结果,我们可以更多地考虑以送体验代替送实物。这里需要特别注意一点,就以最普通的请吃饭为例,假如你想请人在一家高级餐厅吃一次饭,通常的做法是我们陪客人一块去,但是我们的建议是送体验让客人自己去体验更好。换一句话说,你可以事先买好那家餐厅的兑换券,以便让客人自己决定什么时候、和什么人一块去。
有关送礼的统计数据
■ 送礼的对象
37%的礼物送给了领导,34%的礼物送给了朋友,12%的礼物送给生意伙伴或客户。
送给亲戚、同学、老师、邻居的礼物分别占4%、2%、5%和0.1%。
■ 接受者对礼物的评价
总体来说,人们仅仅喜欢收到的礼物中的10%。
其中,男人要比女人对收到的礼物更不满意。
■ 礼物与谎言
差不多半数的人收到不喜欢的礼物时会撒谎说喜欢。
女性要比男性更会“发出赞许声”(55%对49%)、更会“充满热情地说谢谢你”(65%对57%)、夸奖礼物(69%比59%)、通过肢体语言表达出高兴的情绪(49%比39%)。
有12%的人表示他们会直接告诉对方这个礼物不喜欢,男性的比例显著地高于女性。
■ 礼物与焦虑
25%的人表示送礼使他们感到焦虑或者非常焦虑。
20%的人表示收礼让他们感到焦虑或者非常焦虑。
无论是送礼还是收礼,男人都比女人更感焦虑。
■ 人们对礼物的一般看法
半数的人表示可以接受将礼物转送给其他人。
超过半数的人认为可以接受礼物的善意谎言――也就是收到不喜欢的礼物时撒谎说喜欢。赞同这个观点的女性超过男性(77%比69%)。
25%的人期待着在礼物交换中遵循对等原则,也就是送出去的礼物和收到的礼物价值相当。